序章:完结的小说

>>> 戳我直接看全本<<<<
初夏的蝉鸣叫声很密,却总能清晰听到。

小卖部外,屋檐下树荫里,十七岁意气风发的少年程宋正专心致志地奋笔疾书。

小卖部外多少会有噪音,但丝毫不影响他干“人生大事”。

烈阳透过茂密的树叶,照在他身上。

少年感被定在了那一瞬间,不禁让路过的街坊邻居感叹道:这老程家的儿子长得真眉目清秀啊。

程宋的耳机下是一头乌黑的秀发,头发下面是一双令人羡慕的桃花眼,笑起来还有梨涡。

这时,他放下笔,舒了口气,随手拆了个棒棒糖,放进嘴里。

他抬头看了看离他不远的那棵树,也注意到了身上的光,弯了弯嘴角。

在他小的时候,最喜欢他奶奶说的那句话,到现在他都没忘,“丁达尔效应出现的时候,光有了形状”。

可他从来没看见过那般景象,只敢往小说里写。

想不到吧,同龄人还在努力高考时,他己经干起网文,开始补贴家用。

他们家不是很穷,但他奶奶希望他能考个好大学,去大城市过日子。

可他的目标却打算焊死在这小镇上。

程宋从小生活在这小镇上,从未离开过。

小镇并不繁华,环境却不差,还有种说不上来的惬意感。

一年西季,冬暖夏凉。

“写文佬又写着文呢。”

说话的是一位元气少女叫苏欣,个子不高,和程宋是发小。

她靠着小卖部的门边,与面前坐着的“写文佬”搭话。

程宋侧了下身子,笑了下:“把‘又’去掉。”

苏欣瞪大双眼,不可思议的问:“你不写了?!”

这句话她根本没过脑。

他把棒棒糖咬碎,淡定的说:“不是,写了三年的小说完结了,作为写文佬的我得歇个十天半个月。”

她竟然在她喜欢了三年的这本小说作者口中听到了“完结”俩字,一个知心读者的心轻轻的碎了呢。

她看着程宋那淡定得跟狗一样的表情,不敢相信的说:“‘《我在等天晴》’完结了?!”

程宋点点头,他毫不在意读者的心思。

苏欣现在心如刀绞,不敢相信的又说:“你不要跟我说,主角没走在一起,也没有番外吧?”

程宋眼里闪过一丝心虚,毕竟虐文都这样,他小声的说:“我本来不想告诉你这么残忍的真相。”

她悬着的心终于死了,倒吸了一口凉气,拍了拍他的肩膀道:“你那反派写的很好,下次别写了。”

说完,她就离开了小卖部。

在程宋笔下的小说剧情节奏是,先给你一堆“糖”,再给你一把“刀”,等你还没缓过来的时,就把你从“悬崖上推下去”。

在网上的书评,大家几乎都被虐惨了。

程宋最满意的角色就是书中的反派江楠,他是读者们一口一个唾沫都可以被淹死的配角。

在现实上江楠被骂的有多惨,在小说里他就有多拽。

虽然他在程宋笔下,但程宋都佩服他那般潇洒。

在书中,这个江楠,可不是一般的江楠,他可是祥城和誉城无人不知的江湖大佬。

他走南闯北,披荆斩棘,什么场面都见过。

人还是挺好的,但一惹上他就相当于撞枪口上了。

程宋把思绪拉了回来,这本小说突然完结了,其实他也有点不舍。

这本稿子是他熬过无数个日夜换来的,但故事就是这样,有始有终。

他起身把小说稿子和平板放进袋子里,又拆了个棒棒糖,边吃边走回家。

程宋在临睡前,躺在床上,翻看了一下《我在等天睛》。

这本小说他写了将近70万字,足足写了三年,幸运的是有很多人喜欢这本小说。

当他看到第三章时,己经深夜凌晨了。

他打了个哈欠,困的不行,可大脑还想着要看完这章,强行让他精神起来。

十分钟后,程宋实在坚持不住了,拿稿子的手捶了下去,他困的还有点头疼,随后两眼一黑跟晕过去的感觉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