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又一年的情人节了,抽屉里的情书安安静静的夹在书里,我想:它始终不会有见天日的那一天了。
写它的那一刻心动不已,恨不得马上见到他交予他的手上。却在准备递出去时心灰意冷。
一张浅黄色的情书封页,上面有着稚嫩的字体—沈遥起收,20015年2月14日。
暗恋始于颜值陷于才华,当时懵懂不知,却永远忘不了元旦晚会上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。
原来这就是喜欢啊!
在朋友的起哄中,写下了这封情书。
却也不知,开始即结束。
转眼间,从高一的稚嫩成为了大一的青涩,我把情书塞进抽屉里。就这样吧,我有我的阳关道,他有他的独木桥,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。
[南南,你沈叔说,你和遥起同一天开学?怎么不见你和我说。]爸爸在吃饭时问起我。
沈遥起,从小到大都是父母眼中别人家的孩子。
听到他的名字我顿了下,随即语气平淡的说:[我和他也不熟,就没说。]
[你这孩子,出门在外的,有个认识的人照应,我们也放心啊,而且那孩子挺靠谱的。]
[是啊,你一个人在京市,我们也不放心。]妈妈回应道。
爸爸拿出手机捣鼓了下,貌似在和谁发消息。一会儿,他就给我推送了个qq号过来。
[这是你沈叔的儿子,你加一下。]
噢。
我怀着激动的心情,把他的qq打开了一遍又一遍,他的头像是一张落日背景图,我偷偷摸摸的把它保存到我的相册里,打开空间里面什么也没有。
有点失落,不过他那性子确实不像喜欢发空间说说的。
我躺在床上,始终不敢按下发送好友请求,可能这就是近乡情怯吧。
夜逐渐加深,周围静悄悄的。
点吧,早死早超生,我对自己说。想得好好得,就是下不去那个手。
老天爷啊,救救我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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