遇见她的那年,他十五岁。
透过汹涌的人群,他看见她跪在地上,破洞的裤子透出红肿的膝盖。
他看了看手里的包子,暗骂了一句,然后把包子扔进那个小碗。
第二天,她还在,他这次买了两个包子,一人一个。
晚乔以为,谢思恩一定很爱吃包子,因为那几年,他最爱买包子。
她不知道的是,包子便宜,那个时候的谢思恩,只买得起包子。
十五岁就一个人在外打工,很难找到工作。
谢思恩睡的最多的地方是桥洞,吃的最多的其实是剩饭剩菜,包子算是奢侈。
第三天,他没看见他,一个人吃了两个包子。
第四天,他还是没有看见她,吃了两个包子。
第五天,他只买了一个,还是没有看见她。
他以为再也不会相见了。
谢思恩总是会想,那个比自己还可怜的小姑娘,去了哪里。
他甚至觉得,她可能已经不在了。
谢思恩二十岁时,终于存了一点钱,他也终于找到了一份收入可观的工作。
至少有个栖身地。
他去卖保险了。
每天跑业务,满大街发传单,常常深夜才回家。
有时候他觉得,还不如无业游民呢,至少不累。
这一年,他遇到了一个女孩,她叫沈昭昭,行政部的。
家里还算有钱,实习期就开着奔驰车来上班,车后面还贴着实习。
在这个小县城里,主管都还开大众。
沈昭昭的出现,就像鸭群里走进一只天鹅。
她漂亮,自信,大方。
对谁说话都是温温柔柔的。
谢思恩第一次遇到这么漂亮的女孩,在二十多的年纪,他也是渴望爱情的。
只是他清楚的知道自己和沈昭昭的差距,山鸡和凤凰,从来就不是一窝。
他依旧努力工作,努力攒钱,为了生存下去,他付出了比别人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