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战起时,我和娘被爹送给饥肠辘辘的义军。
娘求爹放了我,他却冷笑。
只怪你们太丑陋,否则做个营姬,也能留下命来。
最后,我眼睁睁看着娘成为义军的登天粮。
轮到我时,我吓得屎尿横流,被厨子一脚踹进河里。
他本想冲洗一下,就捞起来。
却不知,江南野娃水性极佳。
他那一脚,救了我的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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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恨爹,但更恨这世道。
大旱三年,人心疯了。
六十万流民组成的义军,口口声声喊着: 天街踏尽公卿骨,内库烧为锦绣灰
说是冲着腐朽的大庸朝堂去的,可最先踏碎的是我们这些拼命想活下去的贱民。
我顺水而下,在出海口被水师的副将捞起。
他身上的明光铠晃得我眼晕。
这小孩长得真丑,跟夜叉似的。
他叫谢公瑾,是陈郡谢家最优秀的儿郎。明光铠里的绸缎衣领,够一个平头百姓活三年。
星目剑眉,那皮肤比我们村里最好看的春华姐还要白三分。
脖子上戴着金项圈,护腕处戴着有三颗乌木珠子的手串,幽幽的香气扑面而来。
真真是金玉一般的人儿。
面对他的讥笑,我羞愧地垂下脸去,心里却理解了那六十万义军的愤怒。
我若有他那样的家世,怎会是这副黑黄干瘦、连牙都长不齐整、丑如夜叉的模样?
为了活下去,我俯跪在他跟前,犹如一条狗。
我愿为奴为婢,报答公子的救命之恩。
我在赌。
赌他嫌我丑。
簪缨世家的门房都要俊秀的后生,我这样的丑东西,甚至不配为奴。
果然,他吓得倒抽了一口气,把我往岸上一丢。
赶紧家去,爷日行一善,争取做个十世善人,不需要你报答。
船走了。
带着他甩下我后,松出的那口气,还有满船水师的嬉笑声。
我跌在岸边的草堆里,脑海里是义军活剐娘亲时,眼冒绿光,止不住吸溜口涎的模样。
六十万义军,如蝗虫过境。
所过之处,都被他们吃成了白地。
我知道,朝廷撑不住的。
爹曾说过,水能浮舟,亦能覆舟。
朝廷腐朽如斯,满朝文武都将被饥肠辘辘的义军踏成肉泥。
谢家满门武将首当其冲,这便是我不想和谢公瑾扯上关系的理由,哪怕他救了我……
我为什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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